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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16-2017年省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问题解答情况一:2015年入库,2015年当年同时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 根据旧办法依据企业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%计算,奖补额度10-500万,仅获得2015年当年计算的奖补,没有出库补助。 情况二:2015年入库,现在依然在库,但是2016年通过高企网上评分的企业 除获得2015年当年计算的奖补,逐年降低补助标准,根据旧办法在2016年还将按企业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的2%进行出库奖补,奖补额度仍为10-500万。 情况三:2015年入库,现在依然在库,而且2016年也未能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 除获得2015年当年计算的奖补,逐年降低补助标准,根据旧办法在2016年还将按企业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的2%进行出库奖补,奖补额度仍为10-500万。2017年出库(认定为高企),按企业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的2%进行出库奖补,奖补额度仍为10-500万。 情况四:2015年入库,如企业2017年仍未出库的企业 2017年不再有任何奖补 情况五:2016年入库企业 根据新办法,依据企业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%计算,给与30-300万元入库奖补 情况六:2016年入库,2016年或者2017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 根据新办法,除给与30-300万元入库奖补外,依据企业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%计算,再给与30-300万元出库奖补 情况七:2017年入库企业 根据新办法,依据企业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%计算,给与30-300万元入库奖补 情况八:2017年入库, 2017年当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 根据新办法,除给与30-300万元入库奖补外,依据企业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%计算,再给与30-300万元出库奖补 备注: 一、已经是高企的、曾经是高企的、已经入库的企业不能申报省高企培育库入库,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库资格并拒拨资金 |